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和省驻明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明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审计局设10个内设机构,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派驻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
三、2015年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全市审计机关齐心聚力、奋发有为,为“十二五”审计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开展341个审计项目,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66亿元。
1.加大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策跟踪落实。一是推进稳增长政策落实。按照审计署、省厅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审计计划,统筹全市审计力量开展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二是推动新型城镇化改革。市局联合尤溪县审计局对洋中镇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揭示城镇化改革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为全市各地城镇化发展提供审计支持。三是推进医改进程。三明作为全国医改的明星城市,我局主动作为,迎难而上,连续第2年开展全市22家公立医院审计调查,着力揭示医改进程中的难点问题,为完善医改提出了审计建议。2015年9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医改会议中,专门邀请我局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医改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审计支持。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詹积富同志充分肯定了审计成果,并作出专门批示。
2.深化财政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审计机关在开展“同级审”审计中,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存量资金、住房公积金、财政专项资金等审计。及时提请政府、人大跟踪问题整改,得到了政府和人大的高度认可。市政府针对审计发现部门专项资金安排不合理、分配分散、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先后出台了多个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部门根据审计建议,盘活沉淀多年未使用资金2亿多元,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建议,及时地调整贷款政策,有效地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市住建部门在审计期间,加强整改,及时将预算外资金上缴财政专户。
3.开展国有资本审计调查,全面把控国有资本对外投资风险。围绕三明经济下滑,国有资本存在对外投资风险的趋势,市局对市属78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收益情况,对外投资和出借(委托贷款)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全面摸清了我市市属国家资本出资企业资产、负债、运营、对外投资等情况,揭示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提升国有企业的综合能力、拓展国有企业收入来源渠道、加强国有资产监控管理等审计建议。市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三明市国有资本对外投资和出借资金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出台了《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断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4.开展政府投资审计,规范重大投资项目的规范运行。全市圆满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审计项目,进一步规范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程序,切实维护保障性住房群体的切实利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投资决算审计,解决投资人员不足问题,扩大审计覆盖面;强化对招投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重大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新增单价的跟踪审计,注重现场分析,分析核减原因,为政府节约大量投资资金。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组织开展891个工程投资类审计项目,审计资金总额112.3亿元,核减工程价款5.57亿元。
5.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突出重点。全市共组织对 137个单位139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效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二是成功试点。市局按照省厅部署,结合山区实际,抽调全市审计精英,同时借助市林业局专家,选取将乐县林业资源的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推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为政府决策提供审计支持。全市审计机关都能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出色地完成了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事项。市局完成了市林业房地产公司、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市毓才玻璃改革专项资金审计等多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720.14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总收入72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19.41万元
2.其他收入0.73万元。
(二)支出总计748.96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总支出748.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89.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3.97万元,日常公共经费支出85.82万元。
2.项目支出59.17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633.9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91.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8.0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支出。
(四)其他支出(科目)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零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8万元,公务接待费9.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支出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安排人员出国培训。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工作接洽等正常公务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4.78%,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车辆运行费用。
相关附件:
2015决算附表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