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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审计的规范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17 16:28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印送<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的函》、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将乐县审计局积极主动全面梳理了有关投资审计工作规定,到周边县学习他们的经验做法,重新修订了将乐县原投资审计监督管理规定,对与上级文件规定精神不相符的条款予以取消,完善了相关条款。

近日,将乐县人民政府以将政文〔201863号颁发了《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文件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县投资审计工作,一是明确了投资审计职权定位,县审计局必须严格依照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再从事与审计监督职责无关的其他管理性工作;二是县审计局要根据“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关注涉及社会民生的重大项目,保障重大政策的落实;三是本通知明确规定,不再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符合审计署、审计厅等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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