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和省驻明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明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审计局设10个内设机构,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派驻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审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以及于省长、郑副省长讲话精神,全面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大力探索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省厅方案统一部署,着力围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风险防范“五个抓手”,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落实,以及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扶贫、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效果,选择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积极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服务措施等政策进行跟踪。
2.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一是按照公共资金全覆盖的要求,不断拓展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围绕新修订《预算法》的贯彻执行,推进全口径预算。二是开展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重点纳税行业发展现状,研判经济形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地方政府生财、聚财提供审计支持。三是加强上下级联动,开展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类级科目下,“就业补助”、“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三个款级项目审计。四是加大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促进管理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今年重点对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开展行业预算执行审计,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开展专项资金调查。五是加强对各级财政存量资金以及政府债务的审计,重点突出民生项目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以及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六是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情况、“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有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加强对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奢华浪费建设、软件正版化等方面监督检查。
3.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合理确定审计对象。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关注常年未被审计的单位领导,扫清“盲区”。二是注重审计质量的提升。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审尽审,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应尽职责的履行情况,力争在审计的深度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三是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市局要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抽调部分县局人员,对闽江、九龙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开展交叉审计。
4.开展政府投资审计。一是坚持“质量优先、量力而行、防控风险,突出重点”的原则,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政府投资审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局将继续开展沙县机场、保障性安居工程、援疆资金的跟踪审计,开展建泰高速公路、梅列区徐碧学校、下洋综合楼的竣工决算审计。二是通过招收专业人才、组织培训等手段不断充实队伍、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投资审计稳步开展。三是结合各地实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强化审计业务质量管理,有效防控审计风险。
5.加强民生资金审计。不断加大扶贫、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全省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二是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重点关注基金收支规模、结构和管理使用情况,揭示制度运行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6.开展金融和利用外资审计。组织审计力量开展两家农商行资产和负债损益审计,摸清资产和财务的总体状况,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促进规范管理。同时,牵头组织三元、尤溪、将乐3个县(区)审计局开展世行农村公路贷款审计。
7.保质保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主动适应新常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制定审计计划,在全面完成年初审计计划的同时,要预留审计力量,紧抓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临时交办审计事项,主动靠前服务地方政府决策。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6年, 三明市审计局收入预算为459.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9.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9.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2.87万元,公用支出26.46万元,项目支出19.8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59.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经费412.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4.46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 19.8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零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