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拟稿)
2014年6月26日在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三明市审计局 邓永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我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继续深化审计转型,组织开展了市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主要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政府性债务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以及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并对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审计共投入560工作日,审计或审计调查56个项目单位,审计资金总量达32亿元。现将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以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为目标,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2013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48亿元,完成市人大通过预算的100.71%,比上年增收1.18亿元,增长7.24%;本级基金预算收入18.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8.70亿元的100.5%,比上年增收4.06亿元,增长27.57%。财政实力持续增长,进一步增强了宏观调控和保障的能力。
——公共服务投入继续增加。2013年市本级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达到0.38亿元、1.84亿元、1.54亿元和0.95亿元,同比增长61.47%、49.72%、24.92%和45.71%,远远超过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8.4%),达到法定支出增长的要求;教育支出3.40亿元,同比增长9.01%,也超过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加大,为“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提供了资金保证。
——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在财政管理上,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大国有资产经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的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结余结转清理力度,不断提高科学理财能力。同时,市财税部门重视上年度审计决定整改工作,审计意见和建议也得到较好落实。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结果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结果: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48亿元,完成人大调整预算17.36亿元的100.71%,比上年增收1.18亿元,增长7.24%(税收与非税收入分别增长了4.78%、17.29%);加上转移性补助收入12.5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91亿元、上年结余10.65亿元、下级专项上解0.23亿元、调入资金0.62亿元,当年收入总计43.4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38.22亿元的76.33%,比上年增支2.18亿元,增长8.10%,加上上解支出3.4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66亿元,当年支出总计34.3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14亿元,比上年减少1.5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9.04亿元、净结余0.1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1.17亿元和0.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结果:2013年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8.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8.70亿元的100.5%,加上上年基金结余4.1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8亿元,当年收入总计26.6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20.73亿元,加上上解支出24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9亿元、调出资金0.22亿元,当年支出总计24.06亿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2.61亿元,比上年减少1.49亿元。
3.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财政代管专户管理的资金当年收入3.21亿元,支出3.5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48亿元;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当年收入11.13亿元,支出4.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48亿元;三是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当年收入0.59亿元,支出0.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2亿元。
(二)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3年末,市本级财政各项结转结余资金17.58亿元,其中:净结余0.10亿元、1年以上专项指标结转6.70亿元、专项资金结余8.20亿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2.58亿元,扣除财政收支挂账净余额9.31亿元,按照审计署统一口径计算,2013年末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为8.27亿元。(详见附件一)。
(三)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3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89.28亿元(不含政策性挂帐924万元,下同),比上年末净增加30.06亿元,增长50.76%,其中:直接债务33.63亿元、担保债务9.56亿元、其他债务46.09亿元,与2012年末相比分别增加6.67亿元、4.18亿元和19.21亿元,分别增长24.71%、77.6%和71.53%。按综合财力测算,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3.93%,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69.28%。均在国际公认的债务率警戒范围内。(详见附件二、三)。
(四)土地出让收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底,市本级土地收储面积累计20635亩,土地出让面积累计4018亩,可出让土地面积累计11137亩。2013年土地成交总价款26.09亿元,当年应缴18.06亿元,已上缴国库15.19亿元;同时以贵溪洋新区等地块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20亿元,用于土地收储和城市基础建设。(详见附件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本级预算收入方面:
(1)市本级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增长后劲不足。一是2013年市本级40户固定收入企业实现地方级收入5.51亿元,比上年下降1.17个百分点,呈逐年下降趋势;二是金沙园、埔岭汽车园实现的财力总量小。2013年两园区税收总量1.38亿元(不含市级搬迁企业收入),地方级收入分成仅0.22亿元。三是“营改增”扩点扩围、减税让利等政策因素影响收入增长。2014年第一季度,市地税部门组织的本级税收收入为2.03亿元,同比减收0.72亿元,下降26.3%。
(2)2013年税务部门税款入库级次不正确,影响市本级财政收入0.27亿元。
(3)仍有土地出让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1.17亿元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库。仍有逾期欠缴的土地出让金4.76亿元。
2.市本级预算支出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支出未能有效执行,执行率较低。2013年苏区建设经费等10项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69万元,当年均未下达,预算执行率为零;市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经费等7项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8亿元,有8421万元未下达,占年初预算的42.5%;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年初预算安排2400万元,执行率仅为8.63%。
(2)预算支出指标未全部批复。2013年基金预算安排单位正常经费2165万元,实际只批复下达1932万元,结余233万元未批复。
3.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1)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编报不够细化。经抽查第三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1000万元、工业专项5500万元,这部分资金年初预算均未明确具体用款单位或项目,执行时形成二次分配和细化。
(2)以前年度预算指标长期结转,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至2013年末,两年以上预算指标未拨付继续结转2.06亿元,其中:项目单位指标0.23亿元、市专指标1.55亿元、省专指标0.28亿元。
(3)个别部门预算申报不实,财政部门审核不严,造成多拨付预算经费32万元。
4.财政管理核算方面:
(1)部分财政资金外借未约定归还期限,潜在风险。截至2013年底,市财政外借资金余额9.12亿元,其中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还款时间的有13笔5.01亿元,占54.97%。
(2)支出挂账消化力度不大,挂账数额仍然较大。2013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15.80亿元,当年仅消化土地超支428万元,仍有10.45亿元继续挂账,占用了财政库款。
对上述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同时要求财税部门:一是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强化征管责任,做好纳税大户、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工作,确保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制定更科学、合理的预算标准,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管理与监督职能,提高财政理财水平。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部分所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通过多年审计,这些部门能够重视和加强了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预算的执行力与约束力有所增强。但仍然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现象和一些管理不规范问题。
1.预算约束力还不够强,经费支出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2013年预算执行中,5个部门经费支出都存在超预算现象,超预算支出计246万元。
2.部分单位挤占专项资金问题仍较突出。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工作经费现象。
3.部分单位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专项结余结转数额较大。2013年省市财政预算安排水利专项资金25项4756万元,市水利局当年实际只下达870万元,平均执行率仅为18.3%;市科技局及所属6个单位结转科技专项资金920万元,涉及48个项目;市经贸委2013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61万元,未下达464万元,占预算的39.97%。
4.部分单位优惠政策未落实。延伸审计发现个别银行在办理中小科技企业贷款时,向企业搭售部份理财产品,造成企业多承担费用35万元。
对上述存在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的项目和用途拨付、使用预算资金,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统筹和整合结余结转资金,确保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满足单位的运行需求,避免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审计情况
为了切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加预算约束率,促进部门单位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同级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抽查了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等五个单位2012年、201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
五个单位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563万元,其中:接待费409万元、车辆费用154万元、没有发生出国境费用;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360万元,其中:接待费170万元、车辆费用186万元、出国境费用4万元。2013年与2012年相比,减支203万元,其中:接待费减少239万元、车辆费用增加32万元(主要是更新公务用车)、出国境费用增加4万元。2013年会议费支出119万元,比2012年326万元减少2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市水利局等五个部门单位能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精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大幅度下降。但存在挤占专项经费现象。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支出在阳光下运行。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根据全省审计工作安排,省审计厅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市本级及10个县(市)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两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规定,积极筹集资金,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度,全市筹集和安排财政性资金5.86亿元,完成实际开工7420套、基本建成6183套,安置棚户区居民1611户5513人,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7176户17285人,发放租赁补贴3232户,其中:新增647户,完成了省下达各项保障任务。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不严。全市有9个县(市)72户保障对象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二是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被改变用途或长期空置。有7个县(市)27个小区695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以上,有193套被挪作他用,改变了原有用途。
三是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落实不够。5个县(市)共有133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仍未按规定退出。其中:112户占用了99套保障房、21户违规领取货币补贴2.49万元。
四是部分项目基建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有17个项目基建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个别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或消防验收就交付使用。
对上述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快保障性住房信息审核平台建设,杜绝分配不公现象,提高审核效率;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保障房退出机制,对保障房准入和退出实行动态管理。
五、上年度审计决定执行及整改情况
近几年,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财政部门已将滞留于财政专户的基金等收入3596万元解缴入库,并对长期以来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逐条逐项地核实,从源头上整改。地税部门已征补税款3549万元,并责令中国联通和人寿部门如实申报税收。对健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欠缴税款362万元,正在采取措施催缴。再就业资金相关部门已按审计要求调增相关基金129万元,并将多报财政补贴等资金 45万元上缴市财政局再就业资金专户。城市教育费附加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市教育及财政部门已着手制定我市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程序。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了审计整改方案。一是出台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规范管理政策文件23个。二是促进资金规范管理6238万元。三是追回住房补贴0.94万元、取消了134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对象资格,腾退保障性住房39套,促进闲置或被改变用途的保障房847套重新投入使用。四是启动问责机制,对29个违纪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五是责令相关部门对违规工程进行整顿,促进12个项目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配套设施项目。
但有些问题还待进一步整改:一是土地成本支出挂账消化进度慢;二是代垫国开行贷款利息5046万元尚未收回;三是仍有预算收入540万未缴库;四是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22875万元、污水处理费欠缴203万元尚未落实到位。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或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稳健增长。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巩固现有财源的基础上,加大重大工业项目引进力度,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逐步拓宽财源结构,切实提高税性收入比重,努力培植新的财税增长点,增强财政增收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不断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制定更科学、合理的预算标准,编准、编实预算,全面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清理力度,用好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市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完成审计项目296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99亿元,在严肃国家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促进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审计工作在服务政府、服务民生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今后,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落实审计整改,不断拓展审计深度和广度,着眼于发展大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专项审计,努力发挥审计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三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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