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站):
现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
2021年6月3日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学组发〔2021〕4号)部署要求,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审计办实事,以审计工作切实成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重点任务
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审计关注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为国审计、为民审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办好7件实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以促进社会保险基金高效运行,推动相关改革措施落实和体制机制完善,全面掌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总体规模和管理现状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药品耗材加成等方面情况。(责任领导:郭澍锡;牵头科室:社会保障审计科;完成时限:2021年5月份前)
2.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对2019-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揭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关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领导:郭澍锡;牵头科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份前)
3.乡村振兴政策审计。围绕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等资金和项目以及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乡村振兴等情况,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责任领导:林寿佰;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审计科;完成时限:2021年7月份前)
4.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围绕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重点关注保护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情况,营造公平竞争等市场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的规范、便利和高效程度,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落实情况等,揭示未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慢、部分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不够充分、行政检查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等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领导:罗发淦;牵头科室:政策跟踪审计科;完成时限:2021年11月份前)
5.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开展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组织各县(市)局分别开展自然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1个乡镇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责任领导:林寿佰;牵头科室:生态环境资源审计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份前)
6.助力乡村振兴。为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筹集红色文化广场建设部分资金(200万元)。(责任领导:徐小华;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完成时限:2021年4月份前)
7.推动政企共建。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结对帮扶福建省建明建材有限公司党支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助力企业发展。(责任领导:徐小华;牵头科室:机关支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份前)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推进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按照项目清单,抓好跟踪督办,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牵头科室要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
(二)积极宣传引导。运用局门户网站和各类新媒体,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科学安排项目,不搞“花架子”,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出实招硬招,力争形成一批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务实举措,实施一批办实事项目,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切实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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