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局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18-08-08 08:55
  

市局各科室、网络审计工作站(投资审计中心):

  根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效综〔2018〕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三明市审计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三明市审计局

  2017年7月16日

  

三明市审计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效综〔2018〕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效能办的工作部署,聚焦审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强化监督、优化服务,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形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激励机制,为加快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而奋斗。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我局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承担的任务和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考核业务工作实绩、自身建设、机制创新三项内容情况,进一步细化年度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定期分析考评,确保工作落实。

  (一)拟定年度绩效管理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我局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要点,拟定2018年绩效管理业务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具体指标见《三明市审计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分解表》),并上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绩效指标责任分解。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经市效能办审核批复后,进一步将方案中的考核指标逐项逐条分解立项,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科室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与分析。责任科室针对指标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年度自评报告分别与2018年7月31日前和2018年12月30日前报送局效能办汇总。局效能办适时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分析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对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局党组和市效能办。

  (四)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对照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分解,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集中于8月10日和2019年1月20日前进行两次自评,认真做好效能考核相关资料归整,并按市效能办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上报本单位完成年度绩效考核自评结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卢维沙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澍锡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绩效管理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熟悉本科室业务工作的人员,负责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台账,收集相关佐证资料。

  (二)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结账”的动态管理和全程跟踪工作机制,做到每个科室都有目标计划,每项任务都有责任人员,每项工作都有完成标准和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共同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实效。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四个关键词,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增强改革攻坚意识,大胆先行先试,加强审计监督,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精气神”,落实“三严三实”,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绩效目标的实现,创一流工作业绩。

  (四)强化问责。完成局年度绩效目标是检验审计人员凝聚力、执行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把绩效管理与审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绩效。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对完成年度绩效任务特别突出的科(室、站)和个人,优先给予评先评优;对绩效管理中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对违反相关规定,被投诉、明察暗访扣分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形严重的,给予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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