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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0-01-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审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2010-01-11 09:36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09]5号)要求,以及三明市审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218.5.236.138)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63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2492。

一、概述

2009年三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一位同志兼职负责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局机关各科室协助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组织全局审计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途径和运转程序。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对照《条例》要求,明确我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实时充实内容,编制了《三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对我局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实录入《目录》中,分为审计机构职能、审计政务信息、审计工作、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对照《条例》要求,制定了《三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的暂行办法》、《三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办法》、《三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暂行办法》,初步建立和完善了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同时,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咨询受理办法和公众意见处理反馈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自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106条,其中2009年产生的政府信息5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3条,占31.13%;审计工作类信息32条,占30.19%;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占1.8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9条,占36.79%。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为尽快完成2003年以来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要求各科室对2003年来产生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目前已完成该项工作,共公开2003年至2009年各类政府信息106条。

(四)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用。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试行)》,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信息公开意见箱。我局产生的机构职能、法规规章、规划计划、办法制度、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按《条例》的要求应主动公开的,在公文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即上网发布,并进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查询,根据我局业务类型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并按要求按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存档,便于群众查阅。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其他载体建设。发挥报纸(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对我局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未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力量配备,且目前我局网站版本落后,需进一步更新建设,所需经费1.5万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快。三是由于我局审计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保密性比较多,对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哪些可以依申请公开、哪些不予公开,还需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还需要加强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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