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6-10-14 17:00

各科(室)、网络审计工作站:

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将《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驻三明市审计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   

                                                    2016年9月29

 

 

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我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关于印发《三明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明委发20165)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订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做好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举措,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分工。

2.定期研究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分析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向市委、市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

3.注重检查落实,每半年组织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年度考核,对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二)突出教育引导

1.重视廉政教育,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在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康发展。

2.突出分类教育,中心组带头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半年集中学习讨论1次以上;加强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筑牢思想防线。

3.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演讲赛、观看电教片以及通报违纪违法案件等形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三)规范权力运行

1.着力建立和完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三明市审计局工作规则》和业务管理制度等,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完善风险防范管理,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以主体责任清单制订、落实、检查、考核、追究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抓好风险点防控,筛选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3.建立完善党务、政务以及审计事务相关工作的公开制度,主动接受被审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提高审计运行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着力培养和选拔新时期好干部。同时,落实《三明市干部选拔任用“两个提前”办法》,做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提前听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意见。

5.落实干部谈心谈话、交流轮岗、AB岗等制度,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

(四)深化作风建设

1.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开展“马上就办”活动,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等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查找和剖析本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3.加大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审计质量和办公秩序等的督查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提升审计形象。

(五)做好履职保障

1.健全完善有关反腐败制度和工作措施,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为纪检组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2.领导和推进驻局纪检组聚焦主责和主业,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职,保障纪检组执纪办案。

3.及时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工作职责并严格执行。

4.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六)抓好“1+X”专项督查

1.加大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2.在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把“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开支情况列为必审内容,揭示存在的“四风”问题。

二、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1.做到“四个亲自”。负责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

2.坚持规范用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

3.推动工作落实。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围绕审计业务和内部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检查考核。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5.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履职。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对上级的调查和处理,要积极配合,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6.做好廉政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做到在监督下用权,切实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7.协调解决问题。关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及时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重要环节要积极协调,对遇到的干扰和阻力要主动解决。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签批并督促办理,保障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局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1.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督促分管科室切实承担职责,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同时,要及时向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定期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动找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督促其正确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3.做好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科室落实反腐倡廉具体措施,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要及时揭露,支持纪检组查处。

4.自觉接受监督。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同时,教育和管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局机关科(室、站)负责人责任清单

1.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开展廉洁从审教育。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审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每季度向局务会议报告本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避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4.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做好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五、审计组组长责任清单

1.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推进审计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审计组及其成员廉洁从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廉洁的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报告。

2.明确廉政责任。审计组长对审计组负有廉政审计的直接责任,进点前,严格落实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廉洁审计。

3.强化现场监督。进点后,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纪律规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和电话,落实好廉政各项规定。撤点前,自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六、工作落实机制

1.抓细任务分解。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逐条分解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明确具体职责和进度要求;局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其他成员与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

2.抓实廉政报告。每年初,局党组要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局党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局班子成员要向全局干部大会报告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各科(室、站)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向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审计组组长在现场审计结束后一周内,要口头向驻局纪检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抓好检查考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执行情况,将各责任主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到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考核工作每年进行1次,一般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抓严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查制度方面的漏洞。

 

 

 


驻三明市审计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机关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1.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向局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定期或不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向局党组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协助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意见,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和责任。

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反腐倡廉体系。协助局党组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4.协助局党组及时研究,做好上级巡视(巡察)、检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

二、强化学习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5.协调组织党员干部每年开展一至两次党纪党规宣传教育,配合组织廉政参观、观看廉政影片等警示教育活动。

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新提任和转任干部开展廉政测试和任前谈话。

7.协调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和廉政文化建设,利用电脑廉政屏幕等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三、严明规矩纪律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8.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9.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及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局党组作出的决定、影响局党组团结统一、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

10.坚决查处以审谋私、审钱交易等问题。坚持严格执行六项纪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有错不纠,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众错轻处,一把尺子量到底,违纪追究查到底。

四、加强作风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

11.督促做好“1+X”专项督查活动,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三公经费”等公款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12.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加大对权力特别是自由裁量权的监管力度,规范权力运行。

13.以“零容忍”态度配合上级纪委查处失职渎职、为审不为等案件,严肃追责问责,案件线索一律向上级纪委和局党组报告。

五、认真执行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

14.坚持在市纪委领导下依纪依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及时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15.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按照“四种形态”标准,认真调查处理问题线索、举报和投诉,畅通信访举报渠,做到信访件“零暂存”。

16.协调组织开展年度审计项目的审计回访工作,对在回访中发现的审计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查处当事人问题,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聚焦纪检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

17.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带头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正人先正己。

18.完善纪检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规范运用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等,从严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增强纪检组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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