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明市审计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18-07-20 17:19

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和省驻明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明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审计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局机关

财政核拨

34

3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完成审计或审计调查55 个,共出具审计报告 71份,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和信息简报共310篇,采用260篇次,提出审计建议349条,被采纳 318条。

1.推进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和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围绕重点领域、部门、重大资金和民生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2.推进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一方面,根据省厅授权,开展建宁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协调水利、林业和统计等专业人才参与审计组,运用大数据思维,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实际,重点开展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审计,积极探索审计评价、责任鉴定和结果运用机制;总结试点经验,结合三明实际,起草《三明市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试行)》,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另一方面,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围绕重大决策、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和管理绩效等重点内容,对12位县级公安局长和4个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履行好科学发展、依法行政、履职担当、廉洁从政责任

3.推进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加强精准扶贫、涉农资金、医保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审计,让更多改革成果惠及民生。一是完成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组织11个审计组,延伸审计148个村596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对51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完成全市扶贫“六个精准”落实情况和城乡救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以及民政系统救灾救济等三项惠民资金专项审计按照“精准扶贫、稳定脱贫,确保2017年全市脱贫2.46万人的攻坚任务”工作部署,组织12个审计组,实行交叉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堵塞漏洞、严格管理,有力推进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是持续开展21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重点围绕年薪制、药品采购执行、基建和医疗设备采购、财务核算、出院病人检查化验费用分析、全病种付费6大方面,揭示医改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并以审计专报的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为完善医改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4.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和投资审计结合“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选取重大政策、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一是开展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等,完成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设施农业建设发展政策落实、部分区县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二是开展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完成45个省、市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揭示项目超付工程款、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促进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履行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三是开展公共投资审计开展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从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控制等方面揭示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推进项目管理规范。

5.抓好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作为当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三会一课”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推进局机关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队伍。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大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严肃执纪问责,注重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廉洁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做到依法从审、廉洁从审。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三明市审计局年初结转和结余28.57万元,本年收入864.81万元,本年支出893.3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864.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1.11万元,增长14.7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64.2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56万元。

(二)2017年支出893.3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5.77万元,增长4.1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95.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5.75万元,公用支出0.00万元。

2.项目支出297.6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6.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93万元,增长2.8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801(行政运行)684.4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15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调资、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二)2010804(审计业务)112.9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费用。

(三)2010899(其他审计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四)2011008(引进人才费用)1.44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经费。

(五)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加100%,用于离退休干部支出。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加5.04%,用于医保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9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万元,同比增长-81.5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2017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100.00%

(三)公务接待费4.3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工作接洽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39.16%,主要是: 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员,工作餐从简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15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调资、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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