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级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和省驻明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明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审计部门包括10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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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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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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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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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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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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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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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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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审计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紧扣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主题, 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二)紧扣护航财政改革主题,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三)紧扣生态文明区建设主题,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四)紧扣民生福祉主题,开展民生审计。
(五) 紧扣规范权力运行主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六)紧扣回归审计监督主业主题,开展公共投资审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审计部门收入预算为44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2.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2.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22万元,公用支出17.22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同级审计业务费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二)决算审计业务费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三)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费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四)例行审计业务费1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五)金审工程建设及运行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金审工程三期建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6.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等正常公务工作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4%,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员,安排工作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单位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