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审计局网站 时间:2020-11-17 10:0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1211日至202011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424日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市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审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卡紧压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向前推进落实,并取得较好成效。

  1.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逐条精研细读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并深入学习领会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落实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不折不扣抓整改。

  2.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1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抽调6名同志为成员,由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及跟踪督办。局党组建立周例会制度,整改办实行周汇总、周通报,全面掌握整改情况,全力督导落实。整改以来,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专题整改会议5次。局领导多次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请示整改方式方法。 

  3.压实责任分解。对问题照单全收,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局党组经多次研究修改完善,制订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36个问题进行细化,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措施。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党组书记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切实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4.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党组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层面上的“症结”,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整改期间,共制订和修订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9项。 

  二、对表对标,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

  1)关于“学习浮在表面、应付了事”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轮流发言制度,明确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在专题研讨会上做一次重点发言,每次专题研讨安排分管领域对口的中心组成员做重点发言。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同时,加强对党小组理论学习的检查指导,5月份以来,党支部每月编制“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下发至各党小组,支部副书记对党小组工作手册中的学习记录每月进行阅签。党支部书记于519日对党小组组长进行提醒谈话,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应用计算机审计程度偏低问题:在全市审计工作会上对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培养进行专门强调和部署。严格落实《三明市大数据审计2018-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市局大数据分析团队,完善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今年1-5月在没有购买社会服务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审计署布署采集全市所有的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并转化十二张标准数据表;结合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及时应用所采集的财务数据,我局及10个县市局(两区除外)均应用数据分析发现并已延伸核查的主要问题有20项之多。同时,在年初制订项目计划时,已明确一定比例的审计项目采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审计,运用AO现场审计以及AOOA交互达到100%,并将其列入局二级绩效考评。 

  推动内审工作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上比较滞后问题:落实审计项目计划组织方式“两统筹”,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单位,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检查工作融入到其年度审计项目中。组织人员对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单位内审机构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制订2020年局内部审计指导与监督工作要点。已建立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内审人员信息库,指导市公安局内审机构对所属三钢和三化分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关于内审工作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多形式的内部审计培训和交流的工作格局。 

  2.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还有差距

  1)关于“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市审计局主动发现和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少,发现问题该深挖的未深挖,审计反腐“尖兵”发挥作用小”问题的整改情况。制订《三明市审计局关于规范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的实施意见》,健全与纪检巡察常态化的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移送内容、移送原则、移送要求和处理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纳入局二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审计质量考评、党员示范项目评选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如何增强审计案件意识,提高发现案件线索能力”专题讲座,着力增强审计人员问题线索意识,提高审计人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能力。今年向市纪委监委、市公安等部门移送5起案件线索。 

  2)关于“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好人主义思想较严重,不敢坚持原则,重大事项该反映的未反映、重要问题线索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调阅相关审计档案,逐项核查问题,形成《部分审计问题进行重新核查核实情况的报告》。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审计业务管理若干办法,出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程》《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业务风险防控清单》《关于规范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并强化制度落实,敢于监督,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依法移送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尚有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责成相关责任人完善述职报告等材料。

  2)关于“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意识形态分析制度,明确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研究。69日,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同时,严格规范报告内容和格式,坚决防止报送主体不准确,抄送对象不明确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69日,局党组向市委书面报送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抄送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3)关于“网站平台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局网站指定专人进行自查自纠,纠正1条信息。修订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建立信息员-办公室-分管领导信息审签台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到实处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4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审计机关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59日召开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开展经济责任和项目审计中,审计组内会议记录、审计底稿、审计后续跟踪检查、审计与审理人员相分离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修订《三明市审计局审计业务风险防控清单》,明确审计业务各个阶段和重要事项的廉政风险点、风险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形式,划分风险等级,并针对每个风险点提出具体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涉及不相容岗位人员分离、复核审理、后续跟踪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和定期风险研判等方面,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同时,强化被审计单位监督,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纪律,公示主要工作流程及相关应知事项,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审计业务档案未按期归档入库问题:组织业务科(站)对审计业务档案进行“回头看”,2018年度之前的审计业务档案已完成装订入库。修订完善《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明审办202016号),在办公室设置1名专职档案管理员、各科站确定1名兼职档案员专门负责本科站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同时,将审计业务档案管理纳入局二级绩效考评体系。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关于“日常监督未落深落细落实,浮于表面,除了列席局党组会外,其他日常监督开展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重点监督。召开提质增效暨党风廉政建设会商会,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提升派驻机构工作质效实施方案精神,制定《监督单位提升质效任务目标分解表》,多措并举把日常监督往实里抓,往深里做,实现从监督的“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二是紧盯纠治“四风”监督。对监督单位在关键时间节点的作风纪律进行随机抽查,以督查利剑斩断“四风”的隐形翅膀。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市审计局修订《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等规章制度,建立市审计局干部廉政档案,扎紧织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笼子。

  (2)关于“对审计局落实主体责任、审计人员执行廉政制度、遵守审计纪律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审计一线开展常态化督查少。针对上级巡视、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督促党组做好整改,健全完整相关制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合力。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 2020年度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导向,加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市审计局主体责任。二是紧盯构建政治生态监督。对标市纪委监委“六看”标准,深入剖析审计局上半年政治生态。三是严格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各项要求。推进完善“审核、复核、审理”三级审计控制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实行审计项目进点、期间、结束和回访廉政全覆盖。四是监督审计重点工作不放松。协助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两级政府部门2020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和老区苏区政策跟踪审计调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落实一线重点业务监督。 

  3.纪律和规矩意识较淡薄。

  1)关于“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清理小组,制订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问题整改方案,对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将长期结余资金32.81万元上缴财政,对其他往来账进行分门别类依法依规处理,形成《三明市审计局往来账清理清查情况报告》。二是对时任和现任的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责成相关人员加强财经业务学习,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三是修订完善《三明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审办﹝202018号),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清理小组,组织人员对2013-2019年的财务费用进行逐项逐单核实清查,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形成专题财务报告。二是收回多报销培训、会议期间补贴1920元、考试合格奖励1200元、老年大学学费500元。三是制定《三明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审办﹝202018号),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程序的审核把关。四是对时任和现任的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责成相关人员加强财经业务学习,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

  3)关于“违反工会费用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20206月,补缴2013-2019年中6个年度个人工会会员费28752元。同时,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4.纠治“四风”措施不够有力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清理小组,对2013-2019年的财务费用进行全面清查,对公务接待费开支不规范、购买烟酒土特产等问题进行逐一核查核实,形成专题财务报告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费用等清理清退情况报告》《关于市荣誉酒店21笔接待费的情况说明》,相关责任人员向局财务上缴超标准接待、超人员陪同费用2241720206月,收回财政收入预算任务奖79560元。同时,对时任和现任的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责成相关人员加强财经业务学习,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制定《三明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从严做好公务接待等工作。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去年开展“抓作风、促落实、提效率”主题作风建设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对照市委动态更新的10个方面负面清单,持续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同时,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做好会议讨论准备、学习笔记、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在去年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议事决策职能。严格执行今年22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的《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做到会前充分酝酿,克服议题单一现象,规范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主要领导先表明态度的做法。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再研究、再部署,确保党建工作有序推进。324日,局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制定《2020年市审计局党建工作计划》。63日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健全完善党建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夯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制定的文件认真审核把关,杜绝照搬照抄等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推动党支部创先争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机关党建“亮灯行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争创“模范机关”。将创先争优工作纳入二级绩效考评,坚持群众互评、组织评审相结合,每季评选一批“服务之星”,推动党支部创先争优。按要求完成季度“服务之星”评选。同时,注重典型经验做法宣传,报送“亮灯行动”信息3篇。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把发展党员列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和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计划、结构比例、目标要求和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着力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优化支部要素配置,夯实日常工作基础,强化党员队伍教育,并积极引导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类理论征文、建言献策以及主题教育等各类活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在3月初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同时,注重“掘源”“培源”,明确在两个重点(在审计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新调入人员中)发展党员思路,实现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6月份,又有1名群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4)关于“党费收缴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确定每月15日为党支部“党费日”制度,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台账,推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全党费收缴台账,并将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局机关全体党员的监督。每季末按时将收缴的党费汇入市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519日,支部书记对3名党小组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关于“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69日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明确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对征求到合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69日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学习,明确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规定动作”,积极主动做好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每一次组织生活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开展专题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学习讨论环节,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必须有专人发言。讨论研讨交流时,提前通知主题,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并形成个人学习笔记。从5月份起制定下发细化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 

  4.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关于“动议环节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4月底,局党组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印发给党组成员,让每位党组成员自行学习。513日,组织局领导及巡察整改办的同志,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519日,党组书记对动议环节操作不规范的时任协管领导、人教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分析动议环节不规范的主要原因,责成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员今后严格执行程序规定。 

  2)关于“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513日,组织党组成员、处级干部、巡察整改办人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会议召集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对涉及与会人员与本人及其亲属的,要求本人必须回避。相关责任人员在713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519日,党组书记对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造成程序缺失或倒置的责任人(时任协管领导和人教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要求在今后考察干部时,要严格按照发布考察预告、实绩公示、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政治表现鉴定、协审的程序进行。同时,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推行党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通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业务说明)》等政策法规。 

  4)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51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6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省委组织部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强调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需要报告的事项,必须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方可进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吸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做到知责、尽责、负责。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将责任层层分解,定时整改。针对每次上级各类专项检查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召开党组会,对标对表研究部署,将整改的目标、措施、标准内容全面细化到每名党员干部,通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关于“对上级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该问题进行“回头看”,形成《专题报告》。对7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限期整改。1月初,已按照市委整改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转发《关于完善审计整改提升成果运用的意见》,督促问题整改。与市委巡察办、督查部门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巡察审计协同行动,助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职能优势,319日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研究,729日召开全市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对联席会议人员组成、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加强完善。 

  (五)市委巡察一组第一批移交问题整改情况

  1.有关“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不认真、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114日召开局党组会,对相关责任人员问题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要求作出说明并在今后纠正。 

  2.有关“局分管领导深入被审计单位、审计一线较少,靠前指挥指导不够”。114日,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增强“沉底调研”钻劲,每月安排35天的工作时间,带头深入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组,走访慰问挂点村和帮扶企业,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有关“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多报差旅费等”问题整改情况。违反《三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多报销培训、会议期间补贴。已在1月底收回多报销的费用1920元。违规发放职称考试合格奖励。已在1月底收回多报销的费用1200元。超范围报销老年大学学费。已在1月底收回多报销的费用500元。 

  4.有关“支付杂志折扣、信息奖励等其他问题”整改情况。支付审计杂志折扣5622.8元,已通过代扣款、现金交款方式收回5622.8元。支付信息奖励8850元,已通过代扣款、现金交款方式收回8780元。工会支付离退休人员生日蛋糕18600元,已从审计局机关经费返还原资金渠道(机关工会)18600元。行政列支应由工会开支的工会会员及亲属慰问费,已从工会归还机关经费2640元。2013年茶叶中购买茶籽油1125元,2013年在贸易商行购买茶叶6080元,2014年在贸易商行购买茶叶3838元,已整改(相关问题并入财务清查报告)。会议费手续不全,已整改(相关问题并入财务清查报告)。期末库存现金超限额,已整改,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与出纳之间相互监督,确保期末库存现金不超限额。 

  三、立足长远,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巩固深化。下一阶段,我们将深刻吸取巡察发现问题的教训,对照市委巡察一组提出的三个方面意见建议,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到位。要进一步剖析原因,让政治站位更加坚定,充分发挥市委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紧盯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查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在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要巩固整改成果,让初心和使命牢记在心,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42243;通信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路63幢三明市审计局,邮政编码:365000;电子邮箱:smssjj@163.com 

  中共三明市审计局党组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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