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以“规范、提质、增效、防险”为核心,围绕政策落实和公共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揭示财政运行和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筑牢防线,助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从审计情况看,各相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财政政策部署,积极组织财力保障基本民生、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收支维持平衡。
——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财力支持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重点增长财源。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减轻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负担2.87亿元,拨付稳岗资金3947万元。及时拨付以旧换新补贴5.6亿元,带动消费增长和社会投资。
——多措并举维持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向上争取库款调度198.92亿元,超序时进度4.5个百分点;抓实非税收入征管,同比增长2.13%;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3.18亿元、彩票公益金1.57亿元等上级补助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收定支,严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13.59%。
——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坚持民生优先,统筹财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养老事业发展、育儿补助、免保育教育费等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筹集16亿元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下达7.39亿元支持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城市更新,统筹1.6亿元保障省运会筹办。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25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84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25%,下降3.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89.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76%,下降13.59%;加上补助下级、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76.9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2.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9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4.83%,增长48.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67.0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8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11%,增长77.26%;加上补助下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64.5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3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增长102.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1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下降4.1%,加上调出资金1.53亿元,支出总量2.31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5.7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55%,增长0.81%,加上上年结转35.1亿元,收入总量90.8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2.3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96%,增长3.37%。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8.42亿元。
本次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政府债务及风险防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提质增效政策,多方筹措财力,保障刚性支出和重点领域需求,维持财政运行,本级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零基预算执行不够彻底。司法救助金、环保专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9个市级专项2025年预算按照上年基数固化安排4158万元,造成年终结转结余3110.79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25.19%。
2.未如实编制教育费附加预算。教育费附加近三年平均收入2569.02万元,但市财政局2025年初仅预计1630万元编入预算,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49万元,与2025年实际收入相差1041.94万元。
3.部门预算执行监控不够严格。目前,市财政局预算执行监控的主要内容是转银行实体账户、实拨等,未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相关信息等纳入监控范围,存在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部分预算单位混用指标的问题。如,有107个部门的663笔国库集中支付共计1054.97万元,付款摘要、支出项目名称、经济分类名称与指标用途不一致。
4.预算绩效管理未实现全面覆盖。根据市两办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但抽查发现,2025年仍有5个项目9566万元未开展绩效自评、13个跨年项目6024万元未纳入下一年度绩效管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
1.转移支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上级转移支付未及时分配。截至2026年3月底,有19笔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指标共计4996.03万元未分配。二是市对县转移支付未提前下达。2025年,市对县转移支付共计1.66亿元,但2024年仅提前下达915万元,占比6.28%。三是市直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县级部门,脱离财政监管。2025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4个部门将项目资金2300.7万元直接拨付县级相关部门银行实体账户。
2.部分增发国债资金未发挥效益。2025年,因市水利局和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实施进度慢、资金使用不及时,市财政局将2个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4788.55万元收回,至今未重新下达。
3.部分市级专项预算执行率低,资金绩效不高。一是2025年,因项目实施滞后、前期论证不足和财政资金分配下达较慢等原因,创城专项、大型灌区规划编制经费、科技专项等13个市级项目预算安排1391.44万元,截至2026年3月底仅支出169.62万元,预算执行率12.19%。二是2024年和2025年,市财政局均于当年12月31日向市教育局下达教育费附加300万元、574万元,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4.部分单位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2025年,有5个单位未在“三公”经费预算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但年中各购置1辆公务用车共计102.92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局、宁化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各24.98万元,沙县生态环境局17.98万元,市计量所10万元。同时发现,市农业农村局、宁化生态环境局和市计量所共计59.96万元购车费用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三)政府债务与风险防控方面
1.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有效投资。截至2026年3月底,有5个2025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08亿元沉淀在项目单位;有13个项目因实施进度慢、未及时办理结算等原因,造成2025年一般债券结转1.88亿元。
2.部分债券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2025年,市财政局将高岩路拓宽改造一期工程、东江滨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和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工程项目结转两年以上的一般债券资金共计1040.85万元收回统筹,未重新安排用于原项目或按规定调整支出用途。
3.“空指标”较多,存在支付风险。因全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原因,截至2025年底,市本级有436笔上级指标结转12.38亿元,但国库存款仅9.53亿元,库款保障能力不足,存在支付风险。
(四)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方面
1.部门存量资金统筹不到位。截至2025年底,市第一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特殊教育学校等57个单位的财政拨款资金共计2736.9万元沉淀在银行实体账户未发挥效益,其中结转两年及以上资金624.79万元。
2.存量资金盘活绩效不高,形成二次沉淀。2025年,市财政局根据部门申请,从存量资金向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等8个部门安排12个项目资金共计6762.33万元,截至审计日结转结余3318.72万元,形成二次沉淀。
二、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重点对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粮储局及所属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要求编制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状况较好,年度收支维持平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精准。一是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有2个部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48.67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市农业农村局75万元、市粮储局73.67万元。二是年年结余年年安排。市教育局有3个项目2024年结余13.05万元,2025年又安排26万元,造成年终结余20.39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市粮储局荆西粮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总投入目标值172万元,实际只完成41.46%,仍自评满分;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资金21.4万元绩效指标未设置具体可量化、可考核标准,无法有效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市粮储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粮油质量检验站未经市人社局审批,自2016年起向从事粮油质量监督岗位人员每月按450元的标准发放农业有毒有害一类保健津贴。截至2025年底,共计发放9.87万元。
2.部分支出不合规。一是扩大开支范围44.18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将涉农专项资金40.19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运行经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3.99万元。二是虚列支出68.46万元。市教育局将省级教育专项结余60万元拨付学校并列支;市农业农村局大额充值加油卡并列支,实际结余8.46万元。
3.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因市教育局缺乏资金拨付事后监管,造成专门学校建设项目沪明对口合作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被代建企业省一建挪用576.35万元、延迟拨付项目进度款1232.26万元。二是因市教育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建设不够有力,4个项目推进滞后,造成一般债券资金457.82万元结转一年以上,预算执行率仅为54.2%。三是因预算指标下达迟、未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等原因,有6所学校的11笔专项资金结转167.6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11.13%。四是市粮储局荆西粮储公司改扩建项目20万元未实施。
(三)决算编制方面
决算不够真实、完整。一是决算编制与财务数据脱钩。市粮储局2025年决算报表反映的年初结转结余35.6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58万元、其他收入49.58万元,分别与会计账簿相差 27.94万元、18.45万元和22.81万元;二是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农机中心的决算长期未纳入本部门决算汇总,脱离局本级监管。三是列东中学西藏班银行账户收支未在单位账簿统一核算并纳入部门决算,截至2025年底,账户余额86.83万元。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存量资金未统筹盘活。市粮储局的征迁退城入园奖励、结余等存量资金74.48万元闲置。
2.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市农业农村局已核销报废固定资产99.91万元,未及时处置;市农机中心12台计算机账面价值4.88万元,已无法使用但未处置。市粮储局固定资产账实相差110.84万元;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等项目284.32万元未及时转资产;无法核实债权人的应付款项5.30万元长期挂账。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
(一)市属中小学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市属中小学共有10所,2024-2025年教育经费收入7.26亿元,支出7.2亿元,主要是人员和生均经费等;截至2025年底,累计结余2362.92万元。本次重点审计市属中小学经费保障、采购、重点项目建设等各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局和各市属中小学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财经法规,持续加大市属中小学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了日常教学运转、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师资队伍建设及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地,使用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长机制政策未落实。2023-2025年,生均公用经费始终执行同一标准,未按规定增长。其中,小学750元/人、初中950元/人、普通高中1000元/人。二是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不足。2024-2025年,有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按照普通学生标准编制,造成生均公用经费少保障41.19万元,涉及学生95人次。
2.学生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率低。2024-2025年,一中、九中、二中分别计提补助学生专项经费27.35万元、22.47万元、70.28万元,按规定应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但仅二中使用19.67万元,余额均在年终冲转。
3.部分学校扩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范围。2024-2025年,有6所学校将生均公用经费193.55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贴、慰问和派遣人员工资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截至2025年底,有5所学校14个项目资金156.95万元沉淀在银行账户两年以上;3所学校5个项目结余资金23.35万元未上缴财政。
5.市教育局对学校采购行为监管不到位。一是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2024-2025年,市属中小学部门预算批复金额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9个共计164.4万元,仅执行1个;同时,无预算开展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73个,共计3862.4万元。二是校服采购指导不足、监督不到位。2024-2025年,有8所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未经市教育局备案或审批;有3所学校未落实“两个自愿”原则,未事先征得学生意愿、未经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便擅自组织校服采购。三是审批不严,同一品目货物拆分采购。二中分别于2025年1月、4月两次采购课桌椅共计59.25万元,未按规定统一采购,市教育局仍审批同意。
6.部分学校采购管理不到位,存在围标串标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有5个学校的5个采购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涉及采购金额1183.22万元。其中,华师附中2024年科学素养培训中心子项目无人机项目132万元,验收和履约监督不到位,中标人至今仍有部分设备和维护保养等服务未提供,涉及货物和服务共计39.84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因未按计划开展无人机、航天航空模型相关课程,已供货部分长期闲置。
(二)县级水源地保护专项审计调查
我市共有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18个,其中在用饮用水源地14个、备用饮用水源地4个。本次重点审计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取水用水、设施建设等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生态环境局基本能够按照规定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坚持开展水质监测,筹划水源地保护项目,建立激励补偿办法。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水源地未划入保护区管理。明溪县黄沙坑水库和宁化县寨头里水库黄地甲水源至今未划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2.水质监测不规范。明溪县黄沙坑水库未进行水质监测,未定期开展水质监测评估;泰宁县水埠水库和宁化县石壁镇隆陂水库水质监测频次分别为半年1次、一个季度1次,低于每月1次的要求;建宁县坑井水库2022年至2025年水质监测中有6个月监测项目比规定少33项。
3.水源地应急管理不到位。除宁化县生态环境局外,其他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均未按规定开展县级水源地应急演练;明溪县和清流县未及时修订应急演练方案。
4.水源地管护不到位。一是污染防治不够到位。大田县坑口水库二级保护区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农药化肥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永安市南区水厂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制笋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现象。二是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管护不到位。有10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隔离防护栏未设置、已破损或高度不足等问题;有5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活垃圾未清理。
5.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沙县区和尤溪县各有1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分别为3485.01万元、550.20万元,计划2024年9月和2025年6月竣工,但截至2026年3月,仅完成一期工程部分建设内容。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审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整改“回头看”及后续跟踪检查工作纳入本年度审计重点任务,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梳理汇总,建立未整改到位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单位,分析未整改到位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推动各类问题在时限内整改到位。截至目前,以前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5个正在整改中,为持续整改和分阶段整改类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各责任单位正按照要求序时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下一步,市政府将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组织各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对标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以整改为抓手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