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审计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审计局网站 时间:2021-04-13 14:54

  各县(市、区)审计局,各科(室、站):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1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市局制定《2021年全市审计项目实施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办公室。

  三明市审计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全市审计项目实施计划

  一、审计计划安排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坚持系统观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为“十四五”三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做出审计贡献。

  二、审计计划编制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最佳结合点,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服务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坚持“两统筹”和“一盘棋”。主动融入全国全省审计“一盘棋”,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发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严格审计现场实施时间,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监督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的横向配合和上下级审计机关的纵向联动,优化整合审计资源。

  (三)坚持突出审计重点。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加大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系统谋划、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一定周期内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加强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的资源配置和协调衔接,提高审计工作质效。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政策举措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大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2.组织方式和时间要求:全年全过程跟踪,市局政策科总牵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各政策专题审计重点和嵌入实施的重点内容。详见《三明市2021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1)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省定)。由市局农业农村科牵头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对宁化县、泰宁县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各审计组于5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农业农村科于6月5日前汇总全市情况报送厅重大政策跟踪处、农业农村处。

  (2)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审计(省定)。省市县三级联动,抽调部分县(市、区)审计局人员联合编组,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在第三季度对本级及沙县、明溪县开展审计。政策科于10月15日前将审计情况逐级汇总后报厅重大政策跟踪处。

  3)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市定)。政策科制订工作方案,嵌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市县二级联动实施。

  (4)202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市定)。政策科制订工作方案,市县二级联动实施。

  各县(市、区)审计局统筹开展审计,市局各审计组延伸相关县(市、区)、部门、企业和建设项目时,要与县(市、区)审计局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审计对象不重复、不交叉。

  市局政策科负责汇总全市实施的跟踪审计报告,于每个季末次月15日前主送市政府,抄送省厅。

  (二)财政审计

  1.全市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省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资源统筹、重大战略任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级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重点领域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情况。

  (2)组织方式和时间要求:由市局财金科牵头组织,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详见《三明市2020年度财政审计总方案》。

  ①三级联动实施项目。一是大数据审计。由财金科牵头、工作站配合,成立全市预算执行审计数据分析组,聚焦市、县财政共性问题,实现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县(市、区)财政资金的全覆盖,并下发数据,市、县审计机关共同核查。二是联动实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县审计重点关注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揭示财政事权与财力不匹配、财政事权不明晰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的实际案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由财金科在一、二季度牵头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嵌入全市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财金科5月25日前将审计情况汇总报送厅财政处。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专题审计。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分析化解债务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专项债券使用绩效,关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闲置、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或使用不合规,专项债券偿债准备不足、政府债务偿债安排未如实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等问题。由财金科在一、二季度牵头实施,市县联动,嵌入全市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土地出让收益使用情况专题审计,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文件要求,分析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和收益情况、收益支出用途的主要构成,检查土地出让收入完整性,是否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检查土地出让成本核算,是否存在将与土地前期开发无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成本纳入成本核算,缩减土地出让收益;检查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计提比例是否充足。抽审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法规科牵头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于4月30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征求意见稿,5月24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五是组织开展后续跟踪检查。由财金科组织原审计组完成,重点为备案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跟踪检查结果及审计问题后续整改清单于4月底前报分管局领导。由财金科和内审科负责汇总并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财金科于5月25日前汇总后续跟踪整改情况,报送厅政研综合处。

  ②市本级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一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二是对市委文明办、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4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土地出让收益使用情况、财政重点支出领域财力保障、创新发展等5个专题审计。

  市局各审计组于3月初进点审计,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工作,5月上旬提交审计报告(代拟稿),5月中旬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

  2.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定)。由财金科制订清流县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审计(署定)。以保障信息化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工程项目完成、政策落实、资金筹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产业支持保证等方面情况。一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结合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全年全过程,由市网络审计工作站牵头组织。二是“信创”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合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同步实施,市局行政事业科牵头对已完成实施“信创”工程的市直部门开展。

  各相关审计组分别于4月5日前、12月20日前同步出具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并前将相关审计情况汇总报送厅电子数据处。

  (三)经济责任审计(市定)。以促进地方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或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遵守财经法纪制度,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方面情况。由市局经责科牵头组织,制定审计工作方案,采取经济责任审计“1+N”组织方式统筹实施。安排13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市定),各业务科室按照审计项目计划表分别组织实施。

  (四)资源环境审计(省定)。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1..开展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由生态科牵头组织实施(市定)

  2.组织各县(市、)审计局开展辖区自然资源局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1个乡镇(街道)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由生态科制定统一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局于11月3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生态科。

  (五)民生审计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署定)。以促进社会保险基金高效运行,推动相关改革措施落实和体制机制完善,全面掌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总体规模和管理现状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药品耗材加成等方面情况。由市局社保科牵头组织,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实施,分别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报告。3月20日前向厅社保处报送综合报告及相关材料。

  2.重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跟踪审计(市定)。市局投资科组织实施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公建已竣工项目决算情况审计调查。各县(市、区)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审计。

  3.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市定)。对2019-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揭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关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局投资科负责市本级和1个县进行调查。

  4.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决算审计(市定)。由投资科组织实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计,揭示项目投资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促进项目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建设资金的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

  (六)国有企业审计(市定)

  由企业科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发展状况跟踪审计调查(含三大国有企业集团及省一建、三明机场)、市文旅集团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生态科组织实施闽通长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秘书科组织实施市公交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探索国有资本、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新路径,助推国企改革、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国有资本提质增效。

  (七)其他审计

  1.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署定)。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项目实施,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等方面情况。其中,亚行贷款福建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2020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宁化局配合省厅涉外处开展。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卫生医疗改革促进结果导向型项目2020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由市局、三元区局、泰宁县局、永安市局配合省厅涉外处开展。

  2.援疆项目和资金审计(署定)。以推进中央和我省支持新疆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援疆任务按时完成为目标,重点关注援疆政策措施落实和规划执行情况,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援疆项目建设推进和管理等方面情况。由投资科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实施,于10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对外公告审计情况。

  3.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跟踪审计(市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同时,要配齐审计力量,优先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审计。

  (二)强化项目计划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对计划安排的项目,各审计组要加强审前调查研究,增强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延伸调查等行为,避免多头向被审计单位索要资料,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同时,加强工作统筹,结合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审计、市纪委监委“1+X”重点检查事项审计、“三超两乱”问题专项审计,并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及时移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天价岩茶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问题线索。各审计组应在审计报告中专题反映,按要求将审计情况报送行政事业科和办公室。

  (三)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继续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组织方式,着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对同一个单位实施多个审计项目的,实行集中统一进点。审计机关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和成果共享,避免交叉重复审计。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坚持科技强审,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加强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有机结合,并严格数据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依法、规范、文明审计。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强化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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