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网络审计工作站:
现将经市政府批准的《三明市审计局2018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审计局
2018年5月16日
三明市审计局2018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审计厅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三明生态先行区建设中,助力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发展,着力发挥好审计推动经济发展的助力器作用、深化改革的建设性作用、防范风险的预警防控作用、保护生态环境的推动作用、维护民生权益的监督保障作用以及保障权力运行的规范纠偏作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做好服务保障。
(二)编制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工作部署,着力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着力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把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审计机关政治任务、头等大事,促进政令畅通。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领域重大改革推进和环境保护情况,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地方金融运行、国企高风险业务审计预警机制。
2.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牢固树立全市审计“一盘棋”理念,整合统筹全市审计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好重大项目审计;以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加大各类型审计项目之间的融合,将政策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努力实现“一果多用”,不断提高审计实效。
3.强化督导,提升质量。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限,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扶贫审计等重点项目开展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审计质量提升;以成果运用为导向,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提升,发挥审计作用。
二、2018年度具体审计计划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围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保障、激活主体、培育动能、风险防范”六个方面,结合我市“五比五晒”竞赛活动,重点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把握政策配套措施科学性评估、政策落实跟踪、政策效应评价,促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成、重点产业提质增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助推三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的提升。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财金科牵头制定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
1.省市县三级联动政策专题审计:一是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由市局投资科牵头组织实施;二是结合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开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由市局农保科牵头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共同实施;三是结合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由市局财金科牵头,社保科配合,组织永安、沙县、大田分别实施;四是结合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扶贫审计,开展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审计,由市局农保科牵头,社保科配合,市县审计机关共同实施。
2.市本级的政策专题审计:开展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审计调查,由市局财金科组织实施。
3.市本级的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安排8个市管省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市局财金科牵头汇总,其中:投资科负责实施5个,社保科负责实施2个,财金科负责实施1个。
4.各县(市、区)审计局从省厅确定的专题中,安排一至二个专题审计;每季安排1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具体项目由各县(市、区)审计局按照任务数,自行从《2018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分解地市表》中选择属于本辖区审计管辖范围的项目。
5.各县(市、区)审计局于每个季末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本级人民政府,抄送市审计局。市局财金科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审计局实施的跟踪审计报告,于每个季末主送市政府,抄送省审计厅。
(二)2017年度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抓准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重点,贯彻财政审计大格局和审计全覆盖理念,积极推动财政改革、预算法贯彻执行,健全审计机关上下联动机制,重点关注规范建立全口径预算、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在各级财政结存和滞留、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年初预算执行率、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理、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重点支出的落实等方面情况,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财金科牵头,按照省厅财政审计大格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分别实施。全市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和各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执行,同时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强化计算机技术支撑,确实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1.市本级安排市人防办、市体育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其中:市局法规科负责市人防办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市本级安排3个专题审计:(1)创城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由市局经责科负责实施;(2)市区公共停车场所管理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由市局经责科负责实施;(3)人防易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由市局法规科结合市人防办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开展。
3.市县联动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资金专项审计,涉及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4个部门9个专项,由市局农保科牵头汇总全市审计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厅农保处。具体分工:
一是市发改委重点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市住建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市环保局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资金、小流域环境整治资金,由市局网络审计工作站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形成汇总报告报市局农保科。
二是市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资金、森林资源培育资金、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造林绿化经费,由市局农保科负责实施。
4.永安、沙县、大田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由市局财金科牵头,社保科配合,按照省厅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县(市)开展审计,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厅财政处。
5. 后续跟踪检查:
(1)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后续跟踪检查。跟踪检查报告及审计问题后续整改清单以及完善制度情况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局财金科。
(2)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检查。由各审计组分别组织跟踪检查。跟踪检查报告及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审计建议采纳清单于8月31日前报市局财金科,由财金科汇总代拟审计整改报告。
6.审计时间:市局各审计小组于2018年2月28日前进点实施, 5月11日前提交审计报告(代拟稿),5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市局财金科于5月30日前汇总全市审计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送省厅财政处。具体详见《2017年度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方案》(明审办﹝2018﹞4号)。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1.南平市松溪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南平市经济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松溪县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关注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经责科牵头按照全省统一方案组织实施,市局农保科、财金科、法规科配合,网络审计工作站数据团队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并抽调市直部门专家以及部分县(市、区)审计局人员参加。审计时间:6月-8月。8月30日前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报送省厅经济责任处和农保处。
2.市林业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重点关注林业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各类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各项监督责任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审批以及计划的调整情况,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农保科结合“同级审”组织实施,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意见报送省厅农保处。
3.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推动乡镇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促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关注乡镇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各地因地制宜,关注土地、森林、水、矿山和大气等资源环境情况,检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相关决策制度和规划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助推三明生态文明区建设。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 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分别对辖区1个乡镇的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省厅的工作方案分别组织实施,审计时间6月-8月,9月15日前出具审计意见报送市局农保科,农保科汇总形成综合报告于9月30日前报送省厅农保处。
4.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及其效果,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安排12个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各业务科室按照审计项目计划表分别组织实施,其中:市局法规科结合“同级审”开展市人防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5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5.市国投公司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企业领导人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重大经济决策、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所属的企业开展经营状况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经贸科组织实施,审计时间6-7月,8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扶贫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沿着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资金和项目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推动全市如期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同时,根据省纪委、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结合开展两项民生重点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审计。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农保科牵头,社保科配合,按照省厅工作方案,抽调部分县(市、区)审计局人员配合,完成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审计,审计时间10月~11月,12月7日前将审计结果报告报送省厅农林水处。
(五)投资审计
1.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提高安居工程资金绩效,促进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安居工程的资金和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政策、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关注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管理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以前年度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投资科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间:2017年12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底前完成。
2.援疆项目和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中央、省、市支持新疆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公开透明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省、市支持新疆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规划执行情况,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援疆项目建设推进和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投资科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实施,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
3.沙县机场竣工结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沙县机场规范管理、提高机场建设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沙县机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投资科组织实施,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对莆炎高速(三明段)和三明南站附属工程开展跟踪审计调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建设资金规范使用。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投资科组织实施,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5. 抽查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完善监督与管理职能分离的投资审计模式,回归审计监督本位,规范投资审计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为目标,重点对市本级投资的已竣工决算的项目质量进行抽查。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投资科组织实施,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医疗卫生改革促进结果导向型贷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外贷援款和国内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设备采购和使用、提款报账情况,项目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等。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经贸科组织明溪县审计局,按照省厅统一方案开展,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七)其它审计
1.大数据应用审计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由市局网络审计工作站牵头,组织全市大数据应用分析团队负责实施:一是对重大项目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二是完成电子数据定期采集上报工作,涉及业务数据由相关业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完成。
2.“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情况,楼堂馆所建设情况,人员编制情况,软件正版化应用情况审计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落实情况、“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有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楼堂馆所建设(奢华浪费建设)、软件正版化等方面审计纳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实施。由市局行政事业科牵头,编制审计方案和相关工作表,由相关审计组完成。市局各审计组于项目完成时按照方案要求将相关材料(报表)报行政事业科;各县(市、区)审计局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市局行政事业科,行政事业科负责汇总全市审计数据,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厅机关事务处。
3.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审计
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各业务科室,每月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计项计划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并经相关程序审定后执行。各相关审计项目牵头科室(部门)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围绕既定审计目标,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二)严控审计质量。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把控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执行审计方案确定内容,全面落实质量控制责任;树立“审计精品”意识,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全面实行OA与AO交互审计。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审慎做出结论和处理;注重审计质量提升和审计成果转化,确实发挥审计应有的功能作用。
(三)严抓整改跟踪。坚持把审计整改工作贯穿于审计实施全过程,做到审前谋划抓好整改、审中实施鼓励整改、审后跟踪促进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到位。审计整改跟踪落实工作,由法规科按照《三明市审计局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办法》(明审办〔2016〕51号)要求,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完成。同时进一步强化审后跟踪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两个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