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3-20 16:28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网络审计工作站

  现将经市政府批准的《三明市审计局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审计局

  2017年3月8日

 

 三明市审计局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九届二次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审计厅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四个关键词,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再上新台阶 建设新三明”做好服务保障。

  (二)编制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服务改革与发展,保障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审计机关首要任务,持续跟踪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效果,促进政令畅通。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精准扶贫、各领域重大改革推进和环境保护情况。按照市纪委要求,开展“三公”经费和会议费“1+X”专项督查。

  2.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牢固树立全市审计“一盘棋”理念,整合统筹全市审计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好重大项目审计;以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加大各类型审计项目之间的融合,将政策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努力实现“一果多用”,不断提高审计效能。

  3. 数据先行,提升质量。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大审计数据采集和分析,定期报送电子数据,坚持数据先行,探索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大数据审计工作水平。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限,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以成果运用为导向,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提升,发挥审计的应有作用。

  4.量力而行,留有余地。加强审计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进度,并安排一定时间用于审计干部业务培训、审计调研、年度休假等事项,夯实审计基础。同时预留部分审计力量用于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任务,确实发挥审计服务政府决策作用。

  二、2017年度具体审计计划项目

  (一)政策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着力围绕供给侧改革重点任务,以检查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为切入点,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财政政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税收优惠政策、三明医改政策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促进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助推三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的提升。

  1.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项目)。由市局财金科牵头,按照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审财〔201723号)要求,制定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市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时间进度开展2017年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省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各县(市、区)局于每个季末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本级人民政府,抄送市审计局。市局财金科汇总市本级和12县(市、区)实施的跟踪审计报告,于每个季末主送市政府,抄送省审计厅。

  2.辖区21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审计调查(市定项目)。由市局社保科牵头,制定统一实施方案,组织市、县审计力量共同完成。市本级4家公立医院的审计调查由社保科、事业科、计算机及两区审计局人员共同完成。审计时间为20176-7月,731日前社保科负责出具审计报告。

  (二)财政审计

  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省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密结合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执行为重点,树立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三级联动、致力护航财政改革,积极推动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新预算法贯彻实施等制度改革的落实。重点关注政策执行,促进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关注改革落地,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关注资金绩效,促进公共资金、国有资本安全高效管理使用;关注民生热点,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关注廉政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省审计厅统一制订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布置,做好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资金使用绩效、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和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等审计。同时,结合实际对市本级安排的环保、农业、科技、企业扶持和发展专项资金审计,对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市本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开展清理整合省、市级专项资金和市本级细化率低、二次分配慢、支出进度滞后部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1+X”的审计。根据省厅移交的疑点数据,负责核实省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制预算和安排分配以及部分专项资金申报、使用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财金科牵头,按照省厅财政审计大格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市本级工作方案,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分别实施。全市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省厅审计工作方案和各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执行,同时要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强化计算机技术支撑,确实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市局各审计小组于2017220日前进点实施,4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工作,5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代拟稿),5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具体详见《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方案》。

  (三)资源环境审计

  建宁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署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资源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经责科牵头按照全省统一方案组织实施,市局农保科、经贸科和建宁局配合,工作站数据团队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审计时间为8-9月,1031日前出具报告及相关资料。

  (四)民生审计

  1.精准扶贫审计调查(署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精准扶贫政策和资金的切实落实,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执行情况、扶贫资金年初预算细化情况,预算绩效考核情况、“六个精准”的落实情况、扶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为推进市、县两级如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提供审计支持。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农保科牵头按照全省统一方案组织市、县审计机关联动实施,工作站数据团队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审计时间为7-8月,930日前出具报告。

  2.民政救灾救济三项惠农资金审计调查(市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推动救灾救济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有效管理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民政系统救灾救济三项惠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农保科牵头,制定统一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全市乡镇审计办事处联动实施。审计时间为5-6月,630日前农保科负责出具全市汇总报告。

  (五)企业审计

  1.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抽调市局经贸科、事业科各1人配合省厅开展,审计时间2-5月。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由局法规科牵头,按照“同级审”方案要求开展,2017520日前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

  1.县级公安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市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部门的工作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执行及其效果,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经责科牵头,对沙县公安局先行开展审计后,制订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业务科分别实施。各县(市、区)审计局按照属地原则抽调1-2名审计人员配合市局审计组开展审计。经责科负责汇总全市县级公安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报市政府。具体审计任务与审计时间详见审计项目计划表。

  2.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推进、履行重大决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神以及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方面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工作站结合“同级审”开展市环保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531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由经贸科负责实施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731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由工作站负责实施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经济责任审计,731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市定项目)

  由经责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办公室)牵头完成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各项工作,注重审计成果运用,确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七)公共投资审计

  1.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推动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等安居工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促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健全完善,规范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主要关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使用、资金供应和管理使用等3个方面,重点揭露重大违纪、失职渎职、损失浪费、风险隐患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投资科牵头,按照《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闽审投2016147号)要求,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共同完成。

  2.援疆项目和资金审计(署定项目)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中央、省、市支持新疆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公开透明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省、市支持新疆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规划执行情况,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援疆项目建设推进和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由市局投资科牵头组织相关审计专业人员实施,2017年1130日前完成。

  3.三明二中教学综合楼决算审计(市定项目)

  由市局投资科组织实施。

  4.三明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公路(翁墩立交至三元荆东段)改线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市定项目)

  由市局投资科组织实施。

  (八)其他审计

  1.大数据应用审计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由工作站牵头,组织全市大数据应用分析团队负责实施;对重大项目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完成电子数据定期采集上报工作,财金科协助,涉及各业务数据由相关业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完成。

  2.“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情况,楼堂馆所建设情况,人员编制情况,软件正版化应用情况审计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落实情况、“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有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楼堂馆所建设(奢华浪费建设)、软件正版化等方面审计纳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实施。由市局行政事业科牵头,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相关表格,由相关审计组完成。市局各审计组于项目完成时按照方案要求将相关材料(报表)报行政事业科;各县(市、区)审计局于2017122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市局行政事业科,行政事业科负责汇总全市审计情况,于20171231日前报送省厅机关事务处。

  3.市本级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

  由市局投资科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调查实施方案》,按照季度完成6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

  4.指导沙县机场竣工结算审计

  由市局投资科组织实施。

  5. 1+X”专项督查

  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各业务科站实施,每月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后执行。各审计项目牵头部门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围绕既定审计目标,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二)严控审计质量。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实施审计,全面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树立“审计精品”意识,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全面实行OAAO交互审计。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按照“三个区分”原则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客观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注重审计质量提升和审计成果转化,确实发挥审计应有的功能作用。

  (三)严抓审计整改。坚持把审计整改工作贯穿于审计实施全过程,做到审前谋划抓好整改、审中实施鼓励整改、审后跟踪促进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到位。审计整改跟踪落实工作,由法规科按照《三明市审计局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办法》(明审办〔201651号)要求,牵头组织各业务科站完成,其中:财金科负责汇总当年“同级审”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报法规科;经责科负责汇总市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报法规科;法规科负责完成全局整改情况汇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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