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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评办法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14-12-10 1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考评目标

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等,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提高。

二、考核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考评的结果,是评定各科(室)、直属单位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当年的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考评组织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考评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的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省、市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考评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科(室、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科(室、单位)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科(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及年终奖挂钩。

                                           

                       三明市审计局

                         二0一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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